减资是股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额的行为。其主要目的在于:一次性偿付债务;调整过多的资本;分派股利;公司合并;分离部门。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名义性减资两类。
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。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累积,即使以后若干年,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,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减资,用以弥补累积的亏损。
公司合并。这通常是在公司资产平衡时进行。
分离部分。将公司中某些部门分离立时,资产也随之分离,这对企业来说也是减资。减资有形式上的和实质性的两种。
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,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,经代表2/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同时,对于减资,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低限额。
1、股东会决议,其内容大致有:
(1)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。
(2)减资后的股东权益、债权人利益的安排。
(3)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。
(4)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。
2、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,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。(2005年新《公司法》百七十八条款)
3、通知或公告债权人。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。(2005年新《公司法》百七十八条第二款)
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低限额。
4、办理减资登记手续。自登记之日起,减资生效。
根据《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九章的规定,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,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,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。
减资材料
公司减资所需资料清单:
1、公告45天以后的财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)
2、前期验资报告
3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4、新章程、新股东会决议、旧章程
5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,如果有法人股,需要法人股营业执照复印件
6、报纸原件以及复印件
7、减资前银行对账单
8、近一期验资报告
备注:复件材料都需加盖公司公章